送交者: OldMountains 于 2009-05-25, 00:22:24:
我经常来新语丝看新到资料,通常是看科普、医学和打假,对于其他题目可能会漏过去。碰巧了,这次倒是没有漏过柔涛的《一个父亲的自恋与煽情》,该文是对2009年5月《新语丝月刊》上的一篇文章的评论。
没想到读来欲罢不能。不是因为文章好,完全相反,是因为越读越反感,生了打抱不平的念头。于是硬着头皮读完,再去《新语丝月刊》找到被攻击的原文,看看究竟是怎样如所说的不堪。
这篇原文,是郭为的《儿子和他的一只耳朵》,讲他天生一只耳朵缺陷的儿子是怎样成长的。文章很长,细节很多,我却一口气读完了,心里有很平和的感动。我不必复述我的读后感了,读者愿意读的,自己去读好了。我只想抱个不平,驳斥柔涛的无事生非罢了。
通观柔文,很多都是鸡毛蒜皮的指责。对之正儿八经地辩驳,虽然是打抱不平,也真的是很无聊。但是柔文的攻击,必先对靶子加以裁剪。这样的手段,我不必说叫做什么吧,是个中国大陆人都不会陌生。而且柔文总结起来,还要上升到“净化一下新语丝的阅读空间”,使“整个社会的文化素质”提高的意义上。所以想想,辩驳一番,至少破一破柔文这种恶劣文风,还是有点意义的吧?
柔文说:“郭公子的先天疾患使他在人生旅程中遭遇了不必要的坎坷,这是不言自明的。但是,为了突出自己孩子的优秀,作者在行文过程中,借着诉说儿子的故事,诉说了自己的优秀,自己家庭的优秀,过度煽情,反而削弱了事实本身的力量。”
这只是论断,还没有展开论据,我自然无从驳斥。我在这里只能说,即使读柔文的指控在先,我读郭文仍然没有觉得他有“突出自己孩子的优秀”的目的,更没有如柔文那样能够洞烛郭文的“借着诉说儿子的故事,诉说了自己的优秀,自己家庭的优秀”。在我看来,郭家和一般北美的华人中产阶层没什么两样,谈不上什么优秀,他也没有炫耀什么优秀。故事发生在北美这样的比较丰裕的社会里,因此可能折射出社会、家庭生活各方面的相对优越,那也是题中应有之义。我想,一个理解力正常的读者,即便不了解这样的社会,也未必都如柔文那样,会贸然指控郭文煽情,甚至指控其撒谎(忽悠)。
下面是一条一条的批驳。
(一)
柔文的第一条有具体证据的指控,就是拈出鸡毛蒜皮,再加以有意歪曲。柔文说:“《耳朵》一文的末尾,郭为说自己有“文债”,看得出他是能够而且经常写文章的,而且这样有意无意透露自己不平凡的手法也是忽悠人的人惯用的手法。”
郭文说的是什么文债呢?读柔文,好像是炫耀了什么了不起的文债,可是读原文,不过是在一个网上论坛欠网友(“坛友”)的文债。这年头,网上什么论坛没有,什么人不写点东西?一时有事,对网友有个交待,有什么不正常?何来“透露自己不平凡”,何来“忽悠”?这难道不叫做拈出鸡毛蒜皮,再加以有意歪曲?
好笑的是,柔文马上又指责说:“文章是写给人看的,象钱钟书在《管锥编》里故意云山雾罩扯来扯去是对读者的极大不尊重。”
且不说钱钟书的《管锥编》是否故意云山雾罩扯来扯去,且不说这新语丝论坛的读者中到底有几个人读过或有兴趣去读《管锥编》,我只想问,钱钟书的《管锥编》和这里的事,八杆子能打着否?
搬出学界泰斗的大作,在毫不相干的文章中信口攻击,是不是要我等肃然起敬于您老能够“挟管锥而超钟书”啊?我看柔文的论断用在自己正合适:“这样有意无意透露自己不平凡的手法也是忽悠人的人惯用的手法。”
(二)
柔文指责郭文“在文章的词汇和结构方面,功力都很差。作者不具备规范熟练使用汉语的能力。”可是从所举的例子看,我看问题是在柔涛自己。
郭文:“我很喜欢林徽因的诗《你是人间四月天》,每次遇到都会再读一遍,不仅仅是被那隽永的诗句所感动。”
柔文:“什么叫‘遇到’一首诗,难道诗会跑来跑去的让你遇到吗?为什么不说,时不时翻出来读读呢?是不是觉得这样照实说话对不起你自己的文才呢? ”
诗不能跑来跑去,但人可以“跑来跑去”呀!比如可以因为鼠标跑来跑去,不期然在哪个文学网站 “遇到”那首诗,或者可以因为跑到图书馆甚至自家书架上找别的书而“遇到”那首诗啦!“遇到”,就是说不是主动地“时不时翻出来读读”,柔涛是否能明白这里的区别呢?
郭文:“但客观地讲,儿子和我们父母都有些大意”。
柔文: “我们”是“父母”的同位语还是修饰语,指的是郭为和郭太太,还是郭公子的爷爷奶奶?
单拈出来,也许会有歧义,可是大略去浏览一下原文就知道,文中根本没有“郭公子的爷爷奶奶”的出现,前后文中更是毫无歧义。柔文对郭文丛头批到尾,显然是通读了原文的,却仍然搞这种无聊琐碎的指责!
(三)
柔文开始指责郭文“吹牛”“撒谎”了,因为发现了郭文“自相矛盾”:
郭文:“儿子六岁时考上了纽约的第一所音乐小学,成为这所小学的第一届新生。这所小学的开办当年还上了纽约时报的版面。”
郭文: “音乐小学虽然每天有专家一对一的音乐指导,但学校还是属于试验性质,对基础教学全无经验。”
柔文质疑:第一所、听起来是了不起的音乐学校,怎么又会是“实验学校,全无经验”?
郭文说的是“基础教学”全无经验,柔文轻轻地就掐掉了“基础教学”。一所音乐小学,除了在音乐上培植有音乐天赋的孩子,还要负责其“基础教学”,也就是语文算术之类,但因为是新办,有好的音乐老师,却没有“基础教学”的经验。这有什么难以理解的?哪里自相矛盾了?国内不也一直都有音乐学院办附属音乐中小学的作法吗?不也是要有和普通学校一样的“基础教学”吗?
柔文又质问:“在一群被试验的孩子中间成为‘高不可攀的佼佼者’意味着什么呢?”暗示郭文在炫耀优秀。其实一看原文,那不过是为叙述提供必要的事实。因为那一群孩子才六岁左右,而作者同样六岁的儿子已经有两年的琴龄了,自然是“高不可攀的佼佼者”,因此而有作压轴表演的机会。这种细节,显然是在庆幸一个听力有缺陷的孩子的机会难得。说实话,我深深厌恶柔文,就是在于这种地方:常人会产生同情和欣慰,柔文偏偏作断章取义的构陷。
(四)
郭文: “我们从未见过他对任何人发过脾气,或对我们或任何人粗声粗气地讲话。有时他不同意我们的意见,最多是保持沉默,从不反驳。”
郭文:“有一年他的生日,有位女同学捧着一个大蛋糕送到家里来,没进门就让儿子给打发走了。”
柔文:“俗语说,官都不打送礼的。拒绝一份送上门的礼物,而且是女同学送的,该需要多大的情感力量啊!这种拒绝,若是慢声细语,其力量更是远超过大发脾气。除非另有隐情,否则,郭公子的这一次拒绝,会使他与这位女同学的关系降到冰点而且不可挽回。其影响会扩散,会使郭公子的人际圈发生巨大的裂变与重组。这种扩散,不管那位女同学出身名门还是出身寒门都会发生。郭为到底想要表现郭公子的什么特质呢?”
可恶的是,柔文又一次巧加裁剪,把两段连在一起的完整叙述分别改制成看起来“自相矛盾”的东西!我只好把原文完整地搬过来,尽管这样会非常冗长!
郭文:
“我们从未见过他对任何人发过脾气,或对我们或任何人粗声粗气地讲话。有时他不同意我们的意见,最多是保持沉默,从不反驳。我们曾担心他这样的性格再加上残疾会招致同学欺负。好在他去的都是好学校,同学们都喜欢和他交朋友。在家话不多,跟朋友们倒挺能聊的。
“有一年他的生日,有位女同学捧着一个大蛋糕送到家里来,没进门就让儿子给打发走了。事后我们责怪他为什么不让人家进来坐坐。又感动又愧疚的老爸我,第二天上班时利用午饭时间跑到街上买了个好看的感谢卡,回家后交给儿子,让他第二天送给那位女同学。几个月后,我发现那张感谢卡居然还躺在他的抽屉里。我问他怎么不送过去,答曰没有时间。我批评他:就是对陌生人对你的一点点善意都应当想着回报,更何况是你的同学!拒绝人家的好感也不能用这种方式。
“我希望那位女同学不会因此忌恨他,也许我根本就是多虑,也许人家就是想送个蛋糕而已,还是大人想得太多。年轻人直来直去,见棱见角,没有那么多含蓄圆滑。这就叫纯真或单纯吧?遗憾的是第二年的生日再没有人敲门送蛋糕了。”
只要有一个简单的公平而同情的心,没有人读不出作者作为一个父亲,对一个(尤其是有残疾的)孩子的心理健康发展的操心、忧心。只有先入为主地断定作者文章主旨是在夸耀孩子优秀,才会以为表现儿子人际交往方面的不成熟是莫名其妙的,是值得拿来笑话的!
(五)
郭文:“儿子班里绝无仅有的拉丁裔同学,成绩平平,名牌大学却排着队请他去。”
柔文:“一个成绩平平的学生高贵,请他去的名牌大学犯贱,一个乡愿的想象,不值得细说。”
美国名牌大学对亚裔学生相对挑剔,并不意味着直接的歧视。亚裔学生中,成绩优秀的人数比例高,拉丁裔的学生中,成绩优秀的人数比例低,而名牌大学为了保证录取族裔人数比例的平衡,自然是把竞争压力转移到各族裔自身之间,结果亚裔之间自相竞争相对激烈得多。郭文所述的现象没什么奇怪。郭文也只是说“挑剔”,并没有指责“歧视”。(当然,美国大学这样的录取方式是否真正反映公平,是见仁见智的另一问题。)
而且,郭文同时也总结了自身失误的诸多因素。而柔文之兴趣所在,偏偏就是攻其一点,不及其余!而不断章取义又如何能够攻其一点!
(六)
郭文:“有著一个个小人头的好友名单呼拉拉六、七百之众。”
柔文:“在Facebook上有六七百个好友意味什么?有一种可能性是郭公子有着对友谊的极度渴望,寻寻觅觅,见到差不多的就邀请人家为好友,人家一点击“确定”,就有个小人头在他的好友名单里了。郭公子如果真的有这么多好友,郭为如果想关心她他的儿子而且有能力的话,应该过问一下。基本的算术就可以使郭为明白这个问题:如果按平均计算,每一个好友每年联系5次,每次费时5分钟,那么600人×5×5分钟/人=15000分钟=250小时,每天8小时,郭公子每年要由一个月的时间用于跟朋友联络。这么巨大的时间代价,值得吗?”
这种质问真是让人啼笑皆非。关键在于柔文执着于一个先入为主的假定,就是郭文在夸耀儿子、夸耀自己、夸耀家庭。于是任何与这个“优秀”概念似乎冲突的陈述,就成为自相矛盾的证据,就成为柔文的武器。
郭文无非是在说,现在的孩子有着大人难以想象的交往世界和交往方式。并不是简单的好还是坏,郭文也并没有简单判断,没有“夸耀”,也没有指责。柔文的算术倒真是“莫名其妙”,谁说加了六七百个“好友”,就一定要挨着个儿每个好友每年联系5次?退一步说,如果儿子花在联系好友的时间多到不合理,像作者那样苦心的父亲难道不会注意到,而加以解决,倒要来听你这种乱猜乱推理的肤浅忠告?
(七)
郭文:“虽说咱也挺喜欢音乐,iTunes里面古今中外的歌曲也有一万多首,可儿子在网页上与朋友们讨论的歌手没有几个咱听说过的。”
柔文:“你到底想说什么?如果事实真的如你所说,所谓趣味无争辩,没有什么好说的。可是看上去你又想借此说明你儿子能干,你儿子见多识广也就罢了,何必贬低自己呢?一万首歌曲,是个什么概念,郭先生想过没有?如果你不是单纯为了收藏而下载或购买,一万首歌曲,如果平均3分钟/首算,每首歌曲平均听1.5遍,则10000×3×1.5/60=750小时,750/8=93.75天。那么,你在美国生活的二十年中,有近7%的时间用于伺候你的iTunes(当然你同时还可以干别的)。有一万首歌曲在你的机器里,不等于你熟悉,听遍了那一万首。在吓唬人之前,现盘点以下自己的存货为好。”
还是那句话,关键在于柔文执意以为郭文在夸耀儿子、夸耀自己、夸耀家庭。套不上这个莫须有的“优秀”概念的,就成为自相矛盾的证据,就成为柔文的武器。
郭文到底想说什么?很简单,还是说年轻人的世界和上一辈迥然不同罢了,和优秀不优秀没关系,拜托了,好不好?
又是柔文那可笑的算术。iTunes里面有一万首有什么稀奇,很多家庭的卡拉OK机或者DVD机不是都内存两万首吗?谁说非得逐首去听啊?郭文本来说的就是,儿子讨论的歌手他没听说过而已。那么父亲自己存的一万首,难道非得逐首听1.5遍,才知道是谁的歌吗?郭文哪里有声称自己“熟悉”、“听遍”了一万首呢?
(八)
郭文:“面对如娇嫩的花骨朵一样的孩子,倾听孩儿他妈的一番真情诉说,居然让总裁先生感动莫名,当场决定破例全额负担我们赴加州求医的全部费用,并负担儿子的往返机票。”
柔文:“同期《月刊》中,程鹗写的《在美国出书》会使读者有知识性收获。如果郭为能再写一篇如何说动总裁破例全额负担他们费用的文章,相信会比《耳朵》这篇吹牛文章好看,读者也会受到教益。郭公子有残疾,那么凡是想要理赔或报销的家庭,那个没有什么理由呢?那个总裁也太容易感动了吧?美国是一个讲究制度的国家,总裁为什么破例,为什么单单听你一面之词,就可以当场决定?职能部门干什么去了?一个总裁会在没有预约的情况下,你敲门就让你进了,而且热情接待,破例处理,到底是怎么回事,说清楚好不好?”
我确实不知道郭文是否有夸大,但是我如果没有证据的话,绝不敢这样自信满满断定人家。柔文怎么就敢呢?你抓住什么把柄了,就敢用审贼一样的口气说话呢?
在大家都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我如果做个相反推想,不知是否可以抵消柔文的推想?保险公司是私营企业,就和百货公司一样,顾客是他们的生意来源,尊重顾客没什么奇怪。那个总裁,在没有预约的情况下,如果把带着残疾孩子的母亲那样的不速之客赶出去,恐怕才是奇怪之举。毕竟这样的事情少而又少,总裁为什么不可以特殊处理一次?在美国,比较大的企业都在社会公益事业上花费不菲的,特殊处理一次这样的特殊情况,也未尝不可信。我这些当然也是猜测,但未必比柔文离谱吧?
其实郭文也说到,后来就医开销超过预料,保险公司不再兑现往返机票的报销。而且后来“漫长的就医之路”是否还享受这样的报销,郭文没有提到。毕竟这不是“一篇如何说动总裁破例全额负担他们费用”,让读者“受到教益”的文章。
柔文这一次又是抓住一点胡乱攻击,而且还是貌似站在读者公共利益的立场。要了命的这种姿态!
(九)
最后,柔文列举了一大堆郭文掺杂英语的例证,说明郭文是在忽悠读者。不读原文,不好判断指控。但是读了原文,可以发现,很多情况是情有可原的。比如说和儿子的对话。儿子生长在美国,中文不好,习惯性地用英文词汇表达。描述儿子,如果直接引用英语,比较有真实感。如果为了照顾完全不懂英文的读者,翻译成中文,那么对于我这样的同样生活在北美的读者,可能反而感到行文生硬,不生动。
在北美生活的中国人,即使用汉语讲话,也常常夹杂英语词汇,这是一种不可避免的现象,生活环境使然。有时候,如果大家都习惯夹杂这个英文词,你偏要翻译成中文,对方反而反应不过来。比如Tylenol ,未必北美的中国人都知道在国内翻译成泰诺。又比如facebook,本来没有约定俗成的中文译法,作者明明说了“facebook网站”,不是很清楚了吗?行文后面也表达得很清楚,是一个社交网站。柔文还是不放过,拿来作为作者炫耀英文的证据之一。
固然,我们在中文作文时,应当尽量避免不必要的英文词汇,但有时确实难以避免,有时不是绝对必要地使用了,往往也是习惯所致。若由此推论说,夹杂英文是为了炫耀,甚至像柔文这样,直接就扣一个“极度自恋”的帽子,未免恶意揣人太过,同时自我道德感觉太好。
OldMountains
2009.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