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ctfyc.com/doc/qrjh3.dochttp://www.schwrc.com/content/2010-3/11/2010311155430.htm关于入选“千人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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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了解到,部分“千人计划”人选由于某些原因,暂时无法全职回国工作。为给海外高层次人才通过多种途径报效祖国创造条件,根据有关方面的建议,我们将目前实施的“千人计划”分为长期项目(简称“千人计划”A类)和短期项目(简称“千人计划”B类)。A类面向能够全职回国的海外高层次人才,B类面向连续三年每年能够在国内工作2个月以上、非全职回国的海外高层次人才。B类人选在待遇方面,除100万元补助转由用人单位支配,作为引进人选短期回国交通、住宿等生活补贴和工作经费外,其它基本比照A类人选执行。如果您暂时不能全职回国,但三年内每年能够在国内工作2个月以上,建议选择转入B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