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学州神人 于 2011-04-30, 22:31:19:
但很遗憾, 方没有通过这次考验。 (估计方本人心里也想承认, 但L不让。 一个伟又毁在了女人手里。 女人乃万恶之源, 一点不错),
方继续打假, 那是你的权利, 但你追求的“洁癖”已不在,更不要谈你要打假是“改变社会风气”。 别人也可认为你打假是看人家出名, 你不服气, 嫉妒。甚至是狗咬狗。
佩服你的写作天才, 专注写科普吧, 那是无人替代的。打假就算了, 真正的大假你一点也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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