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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重过程,力争有利结果——也谈对方舟子官司的一些感想

  作者:平沙

  自方舟子诉《探索与争鸣》杂志名誉侵权案2004年5月25日在北京西城区法
院判方舟子败诉后,新语丝网站上网友的意见分成二类:一类意见认为方舟子应
该将这官司打下去,另一类意见认为方舟子不要再去耗费时间、人力和财力去打
这个无望的官司,因为中国目前的司法并不开明公正,且法官的立场在开庭前就
已决定了。虽然一审判决方舟子输了,但真理不需要靠法院的判决来支持,公道
自在人心。

  方舟子本人对为什么要打这个官司,谈了四点看法:第一自然是为了维护自
己的名誉,不管官司结果如何,打官司就是一个澄清事实的过程。第二是把这视
为打击学术腐败的一部分。三是为了知悉一些内幕和看戏。四是要亲身体验一下
中国司法究竟有了多大的进步,有多少公正可言。

  我本人的看法是方舟子应该把这个官司打下去。网友岩上雪也说过:“这个
案子的意义在于打官司的过程,看一看被告的表演,看法官的表现。”我同意岩
上雪的看法,而且在打官司的过程中,可以暴露出司法界的许多腐败、黑幕与不
公正。同时,支持方舟子上诉,也不仅仅为了他个人的名誉,而是希望反学术腐
败和学术打假能够深入人心,得到公众的支持。

  最高法院也意识到了中国的法官存在诸多的问题:“法官违法违纪问题时有
发生,裁判不公、效率不高、执行不力、作风不正等问题仍然存在……”。2004
年5月26日,最高法院提出了在全国法院范围内开展“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
最高法院肖扬院长阐述了开展这项活动的目的。而且他进一步提出,这项活动更
深层的目的是要在审判活动中,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弘扬司法正气,
保持司法廉洁,讲究司法文明,树立司法权威。最高法院要求各地开展活动时要
突出四个重点,其中第二点中提到“对确属裁判不公的案件坚决改判或发回重审”
(新华网报道:
news.xinhuanet.com/legal/2004-05/26/content_1492176.htm)。最高法院强
调:为了使“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取得实效,避免走过场,上级人民法院对下
级人民法院活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为此,最高法院明确了6条检查验收标准。
(新华网报道:
news.xinhuanet.com/legal/2004-05/26/content_1492148.htm)。

  虽然我并不看好最高法院开展的这项活动在整体上会取得实质性或突破性的
结果,中国司法界的痼疾并不因为开展这类活动就能根本上加以解决,但还是希
望这项活动能够取得一些结果,司法公正得到一些进步和改善。因此,在出现上
述新情况的背景下,支持方舟子上述至北京中院,继续将官司打下去。如果在注
重打官司的过程中,能取得对方舟子有利的审判结果,则毕竟对方舟子所倡导的
反学术腐败和学术打假也是一种支持;同时在审判过程中,看看中院法官的表演。
如果再出现类似于北京西城区曹宁法官的枉法情况以及曹宁法官与被告律师的不
正常关系,方舟子和原告律师应该“大闹”法庭,并根据最高法院、司法部《关
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肖扬院长的意见以及北
京市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的“六条禁令”,举报、揭发枉法的法官,并要求查处
和惩戒。(新华网报道:
news.xinhuanet.com/zhengfu/2004-03/19/content_1373761.htm ;
news.xinhuanet.com/zhengfu/2004-06/04/content_1507185.htm;
news.xinhuanet.com/legal/2004-06/08/content_1514986.htm)

(XYS2004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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