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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王法吗?”

作者:沉默的大多数

  一直并不关心方舟子的“八卦宇宙学”案,以为又是一出闹剧,法院之所以
受理这样的案件也许是借机向人们普及科学知识。看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
院民事判决书(2006)二中民初字第08419号”洋洋洒洒8628字(MS Word统计,不
计空格)之中的6510字后,我更加肯定了原来的想法,尤其是看到原告诉称:
“……将数十年来潜心研究,一心为国家争得荣誉的刘子华先生 ……。”时,
顿时笑了起来,原告真是幽默——“爱国”是个筐,什么东西都往里面装。正猜
想着人民法院将会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给出掷地有声的准确判决的时候,
后面的2117个字以“本院认为”开头,峰回路转,别开生面,不拘一格,不顾事
实、不管科学,对被告作出“构成了对刘子华名誉权的侵害”的判决。这……
“还有王法吗?”

  “八卦宇宙论”怎么就成了学术观点了?——这“学术”还是科学之术么?
难道戴上65年前巴黎大学博士的帽子就一定是学术?——巴黎大学出来的产品永
远、全部都是学术的?退一万步说,如果65年前还可以作为学术来探讨一番的话,
在科学昌明的今天,还继续在媒体上张扬这种“迷信”、“愚昧”的东西,不是
欺世盗名是什么?所谓欺世盗名,“欺骗世人,窃取名誉。近世士大夫有所谓道
学者,欺世盗名,不宜信用。《宋史·郑丙传》”(引自软件:金山词霸2002之
高级汉语大词典)。原告甚至在法庭上还在声称八卦宇宙论“轰动了当时的国际
天文学界”、“是20世纪天文史上的一件大事”,还试图证明这篇博士论文“为
国家争得荣誉”,此等行径如何信用,不是欺世盗名是什么?难道要求方舟子在
文章这样写“我质疑法国巴黎大学博士刘子华先生数十年来潜心研究,一心为国
家争得荣誉的博士论文《八卦宇宙论与现代天文—一颗新行星的预测—日月之胎
时地位》一文的学术观点”才行?那么你方舟子的屁股坐到哪边去了?你怎能质
疑为国家争得荣誉的博士论文,你还爱国么?

  救救孩子!如果让中学生看到这样的判决,他还会相信科学么?强烈要求中
国科协关注此案,科学战胜愚昧并不是天然的过程,还需要很多人的努力。

  刚写到此,又见新语丝新到资料《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5)
长民初字第1984号》,心冷到冰点,无话可说!惟有泪沾襟。

   于昆明
   冷冬、黑夜

(XYS2006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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