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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男女比例的一个问题

后面是一封读者来信。这本是一个很简单的概率问题,但是一般人很容易被迷
惑。1998年我回国时,正碰到福建在农村实行女孩可生两胎,男孩只能生一胎
的政策,当时人们就纷纷说这样下去会造成女孩多于男孩。其实,由于生男生
女的概率相同,只要不用人工流产或溺婴的方式人为地选择胎婴儿的性别,那
么不管采用什么生殖策略,都不会改变男女比例。也就是说,即使生男孩只能
生一个,生女孩可以一直生到生下男孩为止,也不会使女孩多于男孩。(可以
举例说明如下:1000对夫妇生育,500对生了500个男孩,停止生育;500对生
了500个女孩,继续生育;后者又得250个男孩,250个女孩;后者再得125个男
孩,125个女孩……加起来男女孩总数相同)。实际上,我觉得这是象中国这
种有重男轻女偏见的国家应该采取的计划生育政策,可以减少女孩被流产或溺
杀--后者这种做法才会破坏了男女比例。对这个问题的误解会使人们低估了
中国的女孩正在越来越少于男孩的严重性,值得关注。
(方舟子)

只要不杀婴不打胎平衡就不会破坏。
8年前跟人聊过这个问题。前提假定是每一胎生男生女的概率都是二分之一。 
比如说,国家可以采取这样的政策:每对夫妻结婚时自己选择要男孩儿还是女
孩儿,一旦你生下来你所选性别的婴儿就不许再生。比如你选男,那怕你已经
生了10个女孩你仍可继续生,如果第一胎就是男孩那你也必须绝育。这样男女
比例仍是1:1,平均每对夫妻生两个孩子。由于不婚的,婚了不育的,未婚早
亡等人口的存在,社会总人口仍然是稳定地减少。 
只有杀婴打胎才破坏人口平衡,引发社会问题。男多女少社会对妓女的需求就
更高:)。
(插一腿)


尊敬的方老师:
    您好!
    我是您的网站www.xys2.org的忠实读者,对您普及科学的热情和行动感到由
衷的钦佩。作为一个科学家无论是探索自然的奥秘还是向普罗大众普及科学知识
都是最崇高的事业,就象一个成功的现代制造企业对研发和营销都不可偏废一样。
我最近在您的网站上看了一篇关于动物雌雄比例的文章,引发了我一个久以存疑
的问题,特向您请教。
    通常人类的男女比例是52:48,中国的历次人口统计都接近这个比例。但是
从七十年代末开始中国实行了严厉的计划生育政策,一个最好,两个刚好。在农
村由于传统习俗和现实情况的影响,农民总希望能生一个儿子,真是人同此心,
心同此理。农村中计划生育的执行手段不外乎罚款和结扎,只要你不是实在是生
得太多了或是生了儿子还不满足,一般是不会强制结扎的,超生的处罚大多是罚
款。于是农村中的生育情况就是这样的了,如果第一胎是女儿,一般都会生第二
第三胎,甚至第四胎,直到生了儿子为止,而只要生了儿子一般就不允许再生了。
如98年大洪水时,新闻记者去现场采访受灾户,一个小女孩说她辍学是因为家里
受灾后穷了,而她下面还有弟弟妹妹,负担不起了,由此可见这家至少生了三个。
我认为在这种生育约束条件下,新生儿的男女比例一定会改变。因为有的夫妇偏
向于生男孩,有的夫妇偏向于生女孩,如我的祖母生了九男一女,而我的外祖母
则生了五女一男。于是在计划生育条件下,偏向生男的夫妇生了一个后一般不允
许再生了,而偏向生女的夫妇则可以生多个,这样新生儿的男女比例一定会改变。
我曾经问过我家农村里搞计划生育的干部,他说现在农村里新生儿的男女比例已
是48:52了,但他们往上报数据时必须改男女比例为52:48才能蒙混过关,并说
2000年的人口普查是切底失败的,因为许多的人口普查资料都是他们一手伪造的,
在伪造中必须注意的一个原则就是男女比例为52:48,还安慰我这个老光棍不必
担心找不到老婆。我想理论上也是可以证明的,但我上大学是数学学得一塌糊涂,
理论证明非我所能,只好心存疑惑罢了。希望方老师给我说明一下我的这种疑惑
对不对。
    我还听说中国的人口恐怕不止13亿,15亿都有,如果确实有隐瞒人口的话,
大部分应是农村中超生的女孩。如果计划生育条件下的新生儿男女比例确实已经
改变,而中国人口统计的数据仍是正常情况下的比例,那么就确实存在隐瞒人口,
并可估计大致的数目。
                    此致!

来自大陆的网上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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